| 相知、相交、相惜 | (經文:腓二1-5) | 陳惠榮 |
這是粵語部今年的主題,現在日子已過了四分之三,讓我們一起溫故知新、互相提醒、再接再勵。
腓立比書二章1-5節可說是講論團契生活或肢體關係的寶典。第一節所講的,正是我們的主題上的「知」、「交」、「惜」的詳細說明。基督徒間的肢體關係,跟教外的社交關係不同。最根本的,我們的關係是「在基督裏」。教外的關係也會有良師益友、知己死黨,甚至生死之交。不過,唯有在基督裏的關係,才可以帶來屬靈的果效。
在基督裏的關係最重要的是有基督的心,或作基督生命的素質,這正是保羅在第5節的勸勉:「你們當以基督的心為心」。當然,在基督裏最基本的是擁有基督的生命,沒有經歷重生的人不可能建立在基督裏的肢體關係。不少教會發生令人痛心的事:相爭、相攻、相咬相吞。看來,有些人是在教會的組織裏,卻不是在基督裏,因為他們根本沒有基督的生命。
在基督裏的生命需要成長,這樣,在基督裏的肢體關係就越成熟。屬靈生命的成長需要把一些根本的攔阻挪去,那就是我們自我的肉體生命。所以,保羅在第三、四節勸勉我們不可結黨、不可貪圖虛榮、存心謙卑、看別人比自己強、不要單顧自己的事。保羅的勸勉,基本上就是提醒我們要對付自我肉體的生命。老我生命的擴張,就會產生結黨營私、驕傲自誇、自我自私的情況。而基督生命的興旺,我們就可以「意念相同、愛心相同、有一樣的心思、有一樣的意念」(v.2)。這樣,不僅身為神的僕人的保羅喜樂,神的心也悅納。
但願我們都學效施洗約翰的禱告:「祂必興旺,我必衰微」(約三30)。